Pages


Saturday, November 17, 2012

愛的包圍


人人都勸人做生命鬥士,只是,每人每年每月每日要鬥的事實在太多,多的令人喊累,喊儘管喊,一切還得要掛上積極的面具去面對,甚麼叫真,甚麼叫假,正如沒有肯定的錯與對。

但我深信,做鬥士的重要條件是,你需要有愛的包圍,愛你的親人,愛你的朋友,特別是家庭對你的支持,最為重要。有時候,為愛而生,不但是愛自己,而是愛家人,正因為家人給你的愛,才可以支撐你愛惜自己,生存下去。為愛你的人而生,才可以算是精彩美麗。


生命鬥士,也不可以身體傷殘去概括一切,不少人身體健康,在心理上是有問題的,否則,也不會有你最信任的人,如老師,如長輩,竟然會侵犯你。

從今天起,開始欣賞自己
美麗不可能滿足一切,有許多身體有缺陷的人,還不是有顆令人欣賞的愛心,唯有愛,才可將醜惡化成美麗。人,還得對自己有自信心,生死之間往往繫於一轉間,這方面,家人朋友最重要,如果令家人也覺得你是負累,離棄你,侮辱你,也就最易令人踏上自己的不歸路。

許多時間,悲觀的形成,除了取決於自己的性格外,也會取決於其他人對你的看法。

既然知道悲觀無法改變眼前,倒不如樂觀地去面對,甚至是倒頭大睡,醒來你會覺得,悲傷已被睡蟲吞噬。從而你會發現,一件事情的發生,除了有原因外,也有啟示的意味,如愛情,只要你感覺對方的態度忽然有變,跟從前的不一樣,意味問題已在不知不覺衍生。

人生,最重要的還是要學懂欣賞自己,誰會比自己更瞭解自己,懂得欣賞自己,自會懂得欣賞別人,從今天起,開始欣賞自己。上天做人,永遠有祂的天秤,縱然扣回你四安士,又會補回你一百克,至於是好是壞,那就要靠祂的紀錄。所以,不要擔心,人總會有值得其他人欣賞的一面,不要太早放棄,要知道,只要有愛的包圍,你便通行無忌,所以,要愛,愛自己。


星洲日報/副刊‧作者:林燕妮‧2010.09.14

No comments: